港澳藥械通:港人北上大灣區使用香港未上市抗癌新藥指南

星期一, 7月 13, 2026 | 2分鐘閱讀 | 更新於 星期一, 7月 13, 2026

大灣區橋樑與藥丸插圖,象徵港澳藥械通跨境抗癌治療

港澳藥械通:港人北上大灣區使用香港未上市抗癌新藥指南

最後更新:2026 年 7 月 13 日|資料來源包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及香港藥物辦公室|醫療建議請諮詢主診醫生

📌 如果你只讀一節:重點速覽

  • 政策核心:「港澳藥械通」容許大灣區內地 9 市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審批後使用已在港澳上市、內地尚未註冊的臨床急需藥品及醫療器械。
  • 參與醫院:截至 2025 年 12 月,指定醫療機構已達 71 家,覆蓋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
  • 適用藥械:2025 版目錄共收錄 115 個品種,包括部分標靶藥、免疫治療、抗腫瘤藥及先進放射治療/檢測器械,但並非所有香港上市藥物都包括在內。
  • 關鍵一步:必須先與你的香港腫瘤科醫生討論,再向指定醫院預約評估;能否用藥由醫院及監管部門決定,不保證一定獲批。

先講重點: 港澳藥械通為合資格癌症患者開闢了一條北上大灣區使用香港已上市、內地尚未註冊藥械的途徑,但這不是「自助購藥」渠道,而是需要指定醫院醫生按臨床急需申請的醫療程序。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能取代專業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如有任何健康問題,請諮詢你的主診醫生或註冊醫護人員。

什麼是港澳藥械通

「港澳藥械通」源於 2020 年 11 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1] 。政策允許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 9 市(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授權的審批程序後,使用兩類產品:

  • 藥品:臨床急需、已在香港或澳門註冊上市的藥劑製品;
  • 醫療器械: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

2021 年 8 月,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廣東省衞生健康委員會公布首批 5 家指定醫療機構,標誌政策由試點轉入正式實施[2] 。其後陸續推出第二、三、四批名單,並建立「目錄管理」機制,讓已納入目錄的藥械申請流程更透明[3]

對香港癌症患者而言,這意味著:如果某種抗癌藥或醫療器械已在香港獲准使用,但尚未完成內地註冊,理論上可透過大灣區指定醫院提早取得。但請注意,政策設有「臨床急需」及「指定醫療機構」兩道門檻,並非任何病人都可直接要求使用。

哪些醫院參與

截至 2025 年 12 月,「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已達 71 家,遍佈大灣區內地 9 市[4] 。醫院名單會動態調整:第四批名單新增 27 家,同時移出 1 家停業機構[5]

部分具代表性的指定醫院(按城市舉例)

城市 部分指定醫院舉例
深圳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市兒童醫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八醫院(深圳福田)
廣州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廣東省人民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州泰和腫瘤醫院
珠海 珠海市人民醫院、珠海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佛山 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南海醫院、和祐至臻醫院
東莞 東莞市人民醫院、東莞康華醫院、東莞台心醫院
中山 中山市人民醫院、中山市中醫院、中山陳星海中西醫結合醫院
惠州 惠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江門 江門市中心醫院
肇慶 肇慶市第一人民醫院

資料來源: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公布的指定醫療機構名單(2025 年 12 月)[4]

重要提醒: 同一種藥械並非在所有 71 家醫院都有供應。每家醫院會根據自身專科強項、庫存及申請情況引進不同品種。例如廣州泰和腫瘤醫院側重質子治療等先進放射治療,而港大深圳醫院則有較多服務港人的經驗。預約前應先向醫院國際醫療部或藥房查詢目標藥械是否可在該院使用。

涵蓋哪些抗癌藥/器械

「港澳藥械通」的藥械範圍以官方公布的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目錄為準。廣東省藥監局與省衞健委於 2024 年 11 月發布 2024 年目錄,共收錄 71 個藥品及醫療器械[6] ;2025 版目錄則於 2026 年 1 月發布,收錄 115 個品種,其中藥品 45 個、醫療器械 70 個[7]

癌症相關藥品類別舉例

根據 2024 年目錄,部分與癌症治療相關的藥品包括:

  • 標靶治療:卡博替尼(晚期腎癌、肝癌、甲狀腺髓樣癌)、阿培利司(HR 陽性/HER2 陰性且帶 PIK3CA 突變的乳腺癌)、厄達替尼(尿路上皮癌)等;
  • 免疫治療:伊匹木單抗(惡性黑色素瘤、腎癌、結直腸癌)、曲美木單抗(聯合度伐利尤單抗用於不可切除肝細胞癌)等;
  • 血液腫瘤與罕見腫瘤:坦昔妥單抗(瀰漫性大 B 細胞淋巴瘤)、蘆比替定(轉移性小細胞肺癌)、維替索妥尤單抗(復發或轉移性子宮頸癌)等;
  • 輔助診斷:FOLR1 抗體檢測試劑,用於輔助識別可接受特定 ADC 藥物治療的卵巢癌患者。

上述資料整理自廣東省藥監局 2024 年目錄[6] 。2025 版目錄則進一步擴充品種,但具體適應症與供應仍以醫院及官方目錄為準。

癌症相關醫療器械舉例

  • 細胞分選處理系統:用於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中的細胞去除,適用於惡性血液腫瘤、淋巴瘤等患者;
  • 先進放射治療設備:部分指定醫院(如廣州泰和腫瘤醫院)配備質子治療系統,可為頭頸癌、兒童腫瘤、前列腺癌等提供精準放療;
  • 診斷試劑與植入裝置:包括 FOLR1 伴隨診斷試劑等。

必須強調: 目錄會定期更新,且納入目錄不等於醫院一定有貨或適合個別病人。用藥前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基因檢測結果、過往治療反應等綜合判斷。想深入了解免疫治療與標靶治療的原理,可參考 OncoSeek 的免疫治療介紹港人北上大灣區做化療與標靶治療

港人如何申請

港澳藥械通的申請主體是「指定醫療機構」,不是病人個人。對香港患者來說,整個流程大致如下:

1. 先與香港主診醫生討論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你的腫瘤科醫生最清楚你的病況、過往用藥、合併症及治療目標。請與醫生討論:

  • 為何需要某種香港尚未在內地註冊、但你認為適合的藥械?
  • 該藥械是否真正屬於「臨床急需」且無其他合適替代?
  • 北上使用後,如何與香港後續治療銜接?

2. 選擇指定醫院並預約

根據目標藥械或治療方式,選擇具備相關專科的指定醫院。許多醫院設有國際醫療部、港澳台服務專線或跨境醫療門診,可協助安排初診。

3. 備妥病歷與身份文件

建議帶備:

  • 香港身份證、回鄉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病理報告、影像報告(CT/MRI/PET-CT)、基因檢測報告
  • 過往及現正使用的藥物清單、治療紀錄、副作用紀錄
  • 香港主診醫生的轉介信或醫療摘要(中英文為佳)

4. 醫院評估與申請

醫院會安排相關專科醫生會診。若醫生認為你符合臨床急需條件,醫院會按程序向廣東省藥監局/衞健委申請進口使用。若藥械已納入目錄,流程通常較快;若屬目錄外個案,則需額外論證。

5. 用藥與跟進

獲批後,藥械會在醫院內使用,並由醫療團隊監察療效及副作用。患者應保留所有收據、用藥紀錄及檢查報告,以便回港後向香港醫生匯報。

如果你正在考慮參加臨床試驗作為另一條獲取新藥的途徑,可參考什麼是臨床試驗

費用與保險

「港澳藥械通」下的藥械費用一般由病人自行承擔,醫院會按內地醫療收費標準及藥械採購成本定價。由於涉及進口、儲存、冷鏈及專科管理,費用通常不低於一般內地藥品。此外還要計算:

  • 門診或住院診金、檢查費、化驗費
  • 交通、住宿及陪診成本
  • 若出現副作用需額外治療的開支

保險方面:

  • 香港公立醫院一般不提供跨境醫療資助;
  • 部分香港商業醫療保險或公司團體保險涵蓋內地指定醫院治療,需個別核實保單條款;
  • 內地部分城市的「惠民保」或補充醫療保險已開始探索將港澳藥械通費用納入補償,例如珠海「大愛無疆」曾有個案賠付[8] ,但這類保障多數要求投保人已參加當地基本醫保,並非所有港人都適用。

建議: 出發前向你的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確認保障範圍、理賠文件要求及是否涵蓋「港澳藥械通」相關費用,避免到院後才發現不獲賠償。

風險與限制

雖然港澳藥械通為病人帶來多一個選擇,但必須清楚了解以下限制:

  1. 不保證獲批:能否使用某種藥械,取決於醫院專科判斷、目錄涵蓋範圍及監管審批,醫生與病人均不能「自選」藥物。
  2. 並非所有香港上市藥物都適用:只有納入目錄或獲個案批准的品種才可在指定醫院使用。
  3. 不能帶藥回香港自行服用:藥械必須在指定醫療機構內使用,並受內地醫療及藥物管理法規監管。
  4. 副作用監察責任:由於部分藥械在內地使用經驗相對較少,醫院會加強不良反應監察;病人應如實向醫護人員報告任何不適。
  5. 後續治療銜接:北上用藥後,仍需與香港主診醫生保持溝通,確保化驗、影像及治療計劃連貫。
  6. 法律與申訴機制不同:內地醫療糾紛處理、病人權益保障與香港有別,出發前宜了解醫院的投訴及調解渠道。

再次提醒:任何跨境用藥決定都應由你的香港腫瘤科醫生與內地指定醫院醫生共同評估,切勿自行購買或使用來路不明藥物。

與香港用藥分別

項目 香港常規用藥 港澳藥械通(大灣區內地指定醫院)
監管機構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衞生署 廣東省藥監局、廣東省衞健委(授權審批)
適用地點 香港公立或私立醫院、診所 僅限大灣區內地 9 市指定醫療機構
藥物來源 香港註冊藥物,正常供應鏈 按臨床急需進口,屬內地監管特例
處方醫生 香港註冊醫生 內地指定醫院執業醫生
費用資助 醫管局藥物名冊、保險等 多數自費,部分商業保險或內地補充醫保可補償
取藥方式 醫院或註冊藥房配藥 藥械一般在醫院內使用,不能擅自帶離

簡單來說,港澳藥械通是「跨境醫療便利措施」,不是「在香港買不到的藥就去內地買」的自由市場。它適合那些在內地有穩定就醫安排、與香港醫生有良好溝通、並且確實符合臨床急需條件的病人。

總結與下一步

  • 港澳藥械通讓大灣區指定醫院可使用部分香港已上市、內地尚未註冊的臨床急需抗癌藥械,截至 2025 年底已有 71 家指定醫療機構及 115 個目錄品種。
  • 港人申請流程以指定醫院為主體:先諮詢香港主診醫生 → 選擇有供應的醫院 → 預約並帶備病歷 → 由醫院評估及申請 → 獲批後在院內使用。
  • 費用多數自費,保險覆蓋因人而異;風險包括申請不獲批、副作用監察、兩地治療銜接及法律環境差異。
  • 最重要的原則:跨境用藥前,一定要與香港腫瘤科醫生深入討論,切勿因為網上資訊而自行決定。

如果你或家人正在考慮北上求醫,建議先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你的主診醫生,並向目標醫院的國際醫療部查詢最新藥械目錄與預約安排。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能取代專業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如有任何健康問題,請諮詢你的主診醫生或註冊醫護人員。


常見問題

不是長期居住大灣區的港人,也可以使用港澳藥械通嗎?
政策原意是便利在廣東工作、生活及養老的港澳居民,但實際上只要病人能夠在指定醫院接受診療並符合臨床急需條件,醫院即可按程序申請。關鍵不在居住證明,而在醫院是否願意接收並評估你的個案。建議出發前先聯絡醫院國際醫療部確認。
可以把藥帶回香港繼續服用嗎?
不可以。港澳藥械通進口的藥械屬內地醫療程序使用,必須在指定醫療機構內由醫護人員監督使用,病人不能自行購買並帶離醫院,更不能帶回香港作為個人藥物儲備。
所有香港上市的抗癌藥都會被納入目錄嗎?
不是。目錄會按臨床急需程度、港澳上市情況、內地患者需求及安全性資料等因素遴選。即使某藥在香港已上市,也不一定會被納入大灣區目錄。最新目錄請參閱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網站。
香港醫療券或保險可以支付這些費用嗎?
香港長者醫療券現時主要適用於香港指定服務點及少數大灣區醫療機構,但並非所有港澳藥械通費用都可使用醫療券支付。商業保險則視乎保單條款,部分計劃涵蓋內地指定醫院治療。出發前請直接向保險公司或醫院查詢。
如何查詢最新指定醫院及藥械目錄?
可參考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港澳藥械通」專頁(含指定醫療機構名單)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目的錄。由於名單會更新,建議在預約前直接向醫院國際醫療部確認。

資料來源

  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
  2. 香港藥物辦公室:港澳藥械通
  3. 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港澳藥械通
  4. 香港衞生署醫療器械科: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指定醫療機構名單(PDF)
  5. 深圳政府在線:「港澳藥械通」第四批指定醫療機構名單發布
  6. 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目錄(2024年)
  7.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臨床急需進口港澳藥品醫療器械目錄(2025版)》正式發布
  8. 香港文匯網:「港澳藥械通」珠海增設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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